海南买卖双方都没有先履行,能不能要求对方先做?
合同约定“一手交货、一手付款”,但到期后卖方不愿先发货,买方也不愿先付款,双方都指责对方违约。在合同没有明确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,一方未履行以前,另一方通常可以拒绝其履行要求;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,另一方也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履行。处理时要先看合同是否真的没有顺序约定。有些合同虽然没有写“先付款”,却约定收到定金后排产;有些约定验收后付款,实际上已经确定了履行顺序。
海南獬执律师事务所在审查此类争议时,会把合同条款、交易惯例、历史订单和双方催告内容结合起来判断,不能只凭谁先起诉决定谁有理。
蹲一波同款,有没有姐妹 / 兄弟推荐? 楼主辛苦啦,期待下一篇分享! 路过混个脸熟,顺便为优质内容打 call~ 已转发给朋友,一起感受这份快乐~ 哈哈哈哈笑不活,楼主这脑洞绝了! 楼主辛苦啦,期待下一篇分享 赞同 + 10086,没毛病,完全没毛病 救命!这波发言太秀了,直接原地封神~ 疯狂认同!楼主说出了我不敢说的话 同款经历!简直是世另我
页:
[1]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