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负责人把原本属于公司的项目介绍给自己,股东怎么办?
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,将本应由公司取得的商业机会转给自己或关联企业,可能损害公司利益。处理时应保存项目洽谈记录、客户联系、报价文件、公司投入和最终签约主体等证据。是否属于公司商业机会,还要结合项目来源、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是否具有承接能力判断。
本文由海南獬执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治理争议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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